佘文铨年谱
佘昌兵
摘 要:文铨(1784?-1829?年),字次卿,号革轩,湖北松滋人。嘉庆十四年(1809?年)考中进士,由翰林院庶吉士改户部主事,奉命协助办理治江修河工程。不久回朝述职,受到嘉庆皇帝的肯定,被安排到军机处入直办事,参与商议国家大事。道光元年(1821年)被任命为顺天府乡试同考官,不久又调任江南道监察御史。为人正直,处事公道,敢讲真话,从不回避权贵要人,深受朝廷信任。无论是做人还是为官,都是一位值得关注和学习的历史文化名人,尤其是他忠于职守、报效祖国的精神和才华更是后人所敬仰的!
关键词:佘文铨; 江南道御史;年谱,者根据目前所看到的部分《清嘉庆朝实录》、《清道光朝实录》、《枢垣记略》及地方志等资料,初步梳理出佘文铨年谱的大致脉络,但还有待于有兴趣者进一步研究和考证。错漏之处肯定难免,诚请诸位指正。
传略
佘文铨(1784?-1829?年),字次卿,号革轩,湖北松滋人。自幼俊郎挺拔,聪颖好学,以智慧名闻乡里。跟从举人杨孙谋老师游学。其行文汪洋恣肆,诗作直表其怀,为文颇有气势。嘉庆九年(1804?年)考中举人。嘉庆十四年(1809?年)考中进士,由翰林院庶吉士改户部主事。奉朝廷之命协助办理治江修河工程。不久回朝述职,受到嘉庆皇帝的肯定,被安排到军机处入直办事,参与商议朝廷大事。道光元年(1821年)被任命为顺天府乡试同考官,不久又调任江南道监察御史。为人正直,处事公道,敢讲真话,从不回避权贵要人,深得朝廷信任。可惜的是那些奏章稿子几乎都焚毁了,世人所了解的只有论奸胥、河防两件事而已。文铨性格洒脱,无拘无束,平时饮酒赋诗,豪情奔放,与谢元淮交情最深厚。40岁那年,爱子夭折,文铨长日忧愁,郁郁寡欢,不到几年就英年早逝。
杨传松先生主修,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元月付印的《松滋县志》卷七《人物上——佘黄刘雷传第七》第二十二页记载:佘文铨,字次卿,幼聪慧,从举人杨孙谋游,为文颇有气势。登嘉庆己巳进士,由翰林院庶吉士改户部主事,奉命协办河工,归奏称旨,荐升朗中,军机处行走,与闻政事。道光元年恩科顺天乡试同考官,旋掌江南道监察御史。遇事敢言,不避权要,有请,辄报可。惜奏稿尽焚,世所知者,论奸胥、河防二事而已。文铨佚荡不羁,放情诗酒,与谢元淮交最笃。年四十,丧其爱子,牢愁寡欢,不数年旋卒。
清朝梁章矩、朱智撰写的《枢垣记略》卷十八·题名四《汉军机章京》记载:佘文铨,字次卿,湖北松滋人。嘉庆己巳进士。(嘉庆)二十五年十一月由户部主事入直,官至江南道御史。
熊邦卫主编,朱厚宽选注,华夏文艺出版社2000年1月出版的《松滋历代诗词选》上卷第80~81页记载:【作者简介】佘文铨,字次卿,嘉庆九年(1804年)举人,十四年(1809年)进士。历任翰林院庶吉士、户部主事、户部朗中、军机处行走、江南道监察御史等职。为人遇事敢言,不避权贵,逸荡不羁,放情诗酒。年四十余卒。
佘凤初老师发表在2014年第1期总第9期《松滋文化》上的《佘文铨轶事》记载;佘文铨,字次卿(公元1784-1829年),松滋市南海镇夹巷村人。
年 谱
公元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出生。
佘文铨出生时间,笔者认为,谢元淮与佘文铨是少时好友,应该年龄相仿,相差不大,佘文铨出生年月应该是在谢元淮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生前后;从佘文铨比谢元淮早几年到北京来推断,应该说佘文铨先于谢元淮出生的可能性大一些,当然也不能肯定佘文铨出生时间就一定在谢元淮出生之前。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元月付印的《松滋县志》卷七《人物上——佘黄刘雷传第七》第二十二页记载:(佘文铨)与谢元淮交最笃。
河北大学文学院刘崇德、刘超2011年10月发表在《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6卷第5期的《谢元淮年表》记载:谢元淮(1784—1867年),湖北松滋人,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生;嘉庆七年(1802年),(谢元淮)十九岁,春,随父进京,捐监生,见少时好友佘文铨。
关于佘文铨出生地,在今湖北省松滋市南海镇,肯定无疑。具体的出生地还有待考证。可能性最大的应该是现在的松滋市南海镇拉家渡村,一是从佘文铨文物和佘氏后裔来看,今松滋市南海镇拉家渡村佘远红仍保存着一方佘氏文铨之玉石印章,据他介绍是他们家祖上传下来的,清道光皇帝赏赐给他的老师佘文铨的。虽然时间跨越清朝、中华民国,至今达180多年,从“文”字辈传到“远”字辈历经了7代人,但这还是为考证佘文铨出生地等提供了物证、人证和线索;二是从佘氏族谱和佘家祠堂来看,“文运宏开,家声远振”是松滋佘氏老祠堂的谱序,佘家祠堂位于今松滋市南海镇拉家渡村3组,明清时期家族聚集而居,祠堂是一个家族居住的集中地,这也是考证佘文铨出生的重要物证和线索,虽然我们目前还未查找到松滋佘氏族谱资料。
佘文铨印章
佘文铨父母亲、兄弟姊妹、进京、结婚、生子……等现仍不清楚,需进一步考证。
公元1793?年,乾隆五十九年,十?岁。
读私塾。
公元1798?年,嘉庆四年,十五?岁。
从举人杨孙谋游。
公元1802年前,嘉庆七年,十九?岁。
进京公元1802年,嘉庆七年,十九?岁。
谢元淮随父进京,见少时好友佘文铨。
《谢元淮年表》记载;嘉庆七年(1802)春,谢元淮随父进京,见少时好友佘文铨。
公元1804年,嘉庆九年,二十一?岁。
考中举人《松滋历代诗词选》上卷第80页记载:佘文铨,字次卿,嘉庆九(1804)举人。
公元1809年,嘉庆十四年,二十六?岁。
参加殿试,二甲第44名,赐进士出身。
《嘉庆十四年(1809年)己巳恩科殿试金榜》记载:第二甲赐进士出身共100名,佘文铨二甲44名。
嘉庆十四年五月,改任翰林院庶吉士。
《大清仁宗受天兴运敷化绥猷崇文经武孝恭勤俭端敏英哲睿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一》记载:嘉庆十四年。己巳。五月。庚申朔。戊辰。引见新科进士。得旨,一甲三名洪莹、廖金城、张岳崧,业经授职外。黄安涛、吴慈鹤、顾元熙、许乃济、姚樟、潘榞、李振庸、徐镛、黄中模、陈鸿、刘教五、俞肯堂、齐彦槐、孔传纶、谭瑞东、蔡培、曹德赞、龚镗、周之桢、马志燮、吴孝铭、钟昌、王家相、李广滋、邱云腾、郭尚先、余源、陈继义、郑家麟、姚庆元、潘正常、高赐礼、玉绶、黄旭、光聪谐、佘文铨、廖鸿藻、熊常錞、张思诚、张曾霭、龙云圻、谭言蔼、陈瑞球、敏德、宗室瑞林、何炳、路德、何惠群、喻士藩、周祖荫、金洙、杜薇之、何太青、唐鉴、宗室崇硕、丁杰、陶廷皋、周际钊、叶申芗、杨立冠、朱瀛、郭安龄、李德立、潘光炜、戚人镜、李韫英,着改为翰林院庶吉士。悟勒喜淳、宗室惟勤、宗室景麟、曹佳和、俱着分部学习。闻人熙、邓存咏、郑士杰、戴鼎恒、朱廷锡、蒋泰阶、缪玉铭、魏茂林、陈诗、李锦、童宗颜、曾烒、陈运镇、熊传楘、张孝诗、万启畇、陶文植、袁绍安、永宁、李嗣邺、余廷圭、觉罗硕德、卓僩、李僎、刘鸿翱、麟庆,俱着以内阁中书用。程厚、陈春甲、蔡信芳、王度、王雅南、徐连、谢增、汪忠均、宗维垣、刘彦矩、李上桃、马跻庐、杨朴、李培绪、钱南荣、李蕡生,着以学正学录用。彭永思、弓翊清、宋廷桢、徐景、梁云五、颜尔枢、朱钟、宗霈、何观海、毛梦兰、陈云章、王海观、谈有本、董澜、王余师、武次韶、陈池养、董峋、范炳士、宋庆和、李清杰、李再可、钟振超、景纶、昔光祖、李曾馥、秦伯度、张岱年、张震、卫鹓鸣、黄澜安、李芬、杨士云、黄台、王琦、靳宜、吕祥龄、毛有信、贺懋椿、刘垂绪、孙钺、李润、戴凤翔、林汝谟、赵日□敬、王余英、吉恒、万华、粟作贡、孙珩、刘湜、马廷锡、张茝、牛书田、林祥绂、马苔、王世棠、苏嘉善,均着交吏部掣签分发各省以知县即用。候补刑部员外郎李光里、候选员外郎温启鹏,均着以六部员外郎即用。候补内阁中书曹熊、王凤翰、崔槐,着遇缺即补。候补学正胡勋尧,着遇缺即补。候选知县周元位、汪士侃、路华,着交吏部以知县即行选用。余着归班铨选。
庶吉士,亦称庶常,翰林院选进士之长于文学及书法者充任。二、三甲中选择年轻而才华出众者入翰林院,称为留馆。职责是给皇帝讲解经史书籍,帮助皇帝起草诏书,是皇帝的近臣、秘书。
公元1811年,嘉庆十六年,二十八?岁。
四月,以部属用。《嘉庆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二》记载:嘉庆十六年。辛未。夏四月。戊申朔。丁巳。引见己巳科散馆人员。得上谕,此次散馆之修撰洪莹、编修廖金城、张岳崧,及补行散馆之编修石承藻,业经授职。其汉书二甲考列一等之庶吉士孔传纶、黄中模、郑家麟、熊常錞、王家相、李振庸、周之桢、廖鸿藻、李广滋、黄旭、冯清聘、谭瑞东、敏德、龚镗,清书二甲考列二等之庶吉士谢崧、郭尚先,汉书二甲考列二等之庶吉士黄安涛、喻士藩、俞肯堂、卿祖培、宗室瑞林,俱著授为编修;汉书三甲考列一等之庶吉士戚人镜、唐鉴、李德立、汉书三甲考列二等之庶吉士丁杰,俱著授为检讨。刘教五、潘正常、李韫英、潘榞、元在功、邱云腾、郭承恩、佘文铨、徐镛、张曾霭、吴孝铭、光聪谐、何炳、宗室崇硕、顾寅、杜薇之、路德、高赐礼、周祖荫、姚庆元、钟昌、朱瀛、玉绶,俱著以部属用;何太青、曹德赞、金洙、陈宗畴、解运衢、姚樟、余源、陈瑞球、张思诚、蔡培、齐彦槐、叶申芗、潘光炜、郭安龄,俱著以知县即用。
公元?年,佘文铨遵绮门六兄先生嘱,题字相赠。
佘文铨,字次卿,号革轩,湖北松滋人,嘉庆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累官户部员外郎,道光元年顺天乡试同考官。
广西桂海碑林博物馆研究员鲍刚鉴赏后,认为佘文铨书法是:祖皇帝設資戒大會,師於大內說法,默契聖心,賜以袈裟,住壽聖,日感聖僧化,供帑廪常溢,是則教中所謂志行精專,有感斯應者矣。師生九歲,從顯公和尚落發出家,又十有一年而受具足戒,又九年而得法於雲壽和尚,又二年領眾住持。
綺門六兄先生囑 次卿佘文銓(印)
山西师范大学李亚红《山右石刻丛编》(3010-3019)对佘文铨所题字的内容有相似的记载。
佘文铨这幅字现收藏在韩嘉华处。韩嘉华,男,1987年6月生,山东临沂市莒南县大店镇人,现在北京发展,爱好收藏古玩字画,据他介绍,字是他爷爷传下来的,他爷爷经商开当铺,一共收藏24幅字,由9人题写,都是题赠绮门六兄先生。
佘文铨字极为珍贵,其墨宝相传很少,到目前笔者仅发现韩嘉华处上述藏品一件。
公元1814年,嘉庆十九年,三十一?岁。
谢元淮再上京师,访佘文铨。
《谢元淮年表》记载:嘉庆十九年,谢元淮,三十一岁,秋,再上京师,访佘文铨。《枢垣记略》卷十八·题名四·汉军机章京记载:(嘉庆)二十五年十一月,(佘文铨)由户部主事入直。
清朝三省(尚书、中书、门下)六部(吏、户、礼、兵、刑、工)。户部相当今财政部、民政部等。主事,负责日常工作,正六品或从五品,相当现在国家部委的司局级。
公元1815?年,嘉庆二十年,三十二?岁。
送朝鲜李泉生进士回国,写诗相赠。《松滋历代诗词选》上卷记载:
《送朝鲜李进士泉生归国》
【清】佘文铨
琅嬛驻锦鞯,幸识海东贤。
万里乘槎使,三生扣石缘。
语非重译解,文共六书诠。
饫领词源壮,欣知腹笥便。
楚山询赤壁,秦郡溯青莲。
世胄夫馀贵,声华乐浪宣。
芳勋铭竹帛,夙好寄林泉。
招损防欹满,持盈悟月圆。
陆郎初入洛,张子未归田。
雅抱罗千卷,高谈动四筵。
何知门阀贵,不为宦情牵。
玉帛兹嘉客,蓬壶尚散仙。
染衣高甲第,扶杖乐丁年。
拜手来天北,归心向日边。
蜃楼堪对酒,鲸浪不惊船。
一席成离索,重瀛阻溯沿。
计程鹏运息,翘首凤毛翩。
故物留松石,新衔待木天。
国章敷八法,君宠卜三迁。
琛赆行修贡,双鱼傥惠传。
公元1816年,嘉庆二十一年,三十三?岁。九月二十八日,皇帝下旨:佘文铨军机章京补用。
《枢垣记略卷四·除授三·军机章京》记载:(嘉庆)二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旨:梁章钜、钱廷熊、陈彬、许乃普、李彦章、乔用迁、邹锡淳、佘文铨、胡方朔、王启文、陈孝宽、蒋泰阶,俱著记名以军机章京补用。谨按:此次邹锡淳一名未经行走
公元1817年,嘉庆二十六年,三十八?岁。户部主事。军机处行走。
军机处,其职能是“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实际上是协助君主处理全国性事务。军机处行走,其工作范围以军机处为主。军机章京,是军机大臣的属员,也是军机处的主要成员。
公元1820年,嘉庆二十五年,三十七?岁。
十一月由户部主事入军机章京。
《枢垣记略》卷十八·题名四《汉军机章京》记载:(嘉庆)二十五年十一月由户部主事入直。现藏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明清档案工作室的《内阁大库档案》148386-001记载:《户部为佘文铨充补章京事》,嘉庆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移会稽察房大学士曹振镛奏,军机章京苏兆登奉旨简放水平府知府,所遗章京一缺应以记名挨次补用之户部主事佘文铨充补。
公元1821年,道光元年,三十八?岁。顺天府乡试同考官。二月,江南道监察御史。
《道光朝实录卷之十三》记载:道光元年。辛巳。二月。壬午朔。引见翰林院,及各衙门,保送御史人员。得旨、董国华、杨希铨、马步蟾、吴杰、贺熙龄、沈兰生、任伯寅、刘尹衡、曹熊、罗宸、张志廉、尹济源、佘文铨,俱著记名以御史用。
江南道监察御史,清代为从五品,此官职不仅可对违法官吏进行弹劾,也可在监察过程中对地方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上奏。
公元1822年,道光二年,三十九?岁。
八月,奏请先行拨发楚北私盐一摺。
《道光朝实录卷之三十九》记载:道光二年。壬午。八月。壬寅朔。谕军机大臣等,御史佘文铨奏称,楚北私盐有二。一潞私。一川私。川私之偷越。由东湖县之南沱,归州之毛坪,巴东县之万户沱,管堵口等处。船载马驮,肆无忌惮。有龚载赓者,系东湖县典史。革职后并不回籍,盘踞南沱地方,包揽私盐。因督抚访拏,改姓为龙。于宜昌府城外开设大川钱铺,以供私贩银钱交易。现于本年捐复原官,仍发湖北候补。典史龚载赓,于革职后仍易姓潜匿南沱地方,包揽枭贩,以致私盐充斥。又在部捐复原官,仍发该省,意图暗中包揽,似此积蠹营私。实属目无法纪。著陈若霖等密切访查。如龚载赓实有前项不法情事,即行严拏究办,毋稍疏纵,致贻地方之害也。将此谕令知之。寻湖广总督李鸿宾等覆奏,遵将龚载赓咨部斥革提讯。实止与刘建忠夥开钱店,将米油易换私盐八百余斤,转售渔利。并无包揽枭贩及改姓情事。应按律拟以杖一百。流二千里。下部议。从之。
八月,奏请查核直隶藩库水冲沙压地亩徵解钱粮一摺。
《道光朝实录卷之四十》记载: 道光二年。壬午。八月。辛未。谕军机大臣等,御史佘文铨奏,直隶藩库有节年水冲沙压地亩案内,徵解钱粮银十数万两。向未汇入奏销。亦未专案报部。部中无从拨用。前署藩司常德,听信正定县知县姜臣烒,禀请将该县节年徵解银七千二百两,发还业户。该署司即发给该县领回。此项钱粮。有自嘉庆年间徵解者。并有自乾隆年间徵解者。历年愈久。弊混愈易等语。所奏甚是。各直省水冲沙压地亩。该督抚题请豁除。历经部议准行。其未奉部覆之先。该州县仍照常启徵。解交藩库。自无既解复还之理。直隶题请豁粮各案。往往声明业户逃亡故绝。今谓照数发还。将令何人承领。且银数盈千累万,零星业户,不下数千万家,势不能家喻户晓。按数给还,不但其势不能。又安得如此清白官吏乎。著颜检即查明前署藩司常德,因何发还正定县徵解钱粮,及从前历任藩司有无滥给州县领回之处。并该省水冲沙压地亩案内徵解钱粮。现在藩库究有若干。应否造报入拨。抑或留备公用。著该督详晰查明,一并据实具奏,毋稍含混。将此谕令知之。
十月,奏请革除部费名目一摺。
《道光朝实录卷之四十二》记载:道光二年。壬午。冬。十月。壬寅朔。庚戌。谕内阁,御史佘文铨奏,请革除部费名目一摺。所奏是。六部综理各省事件。应准应驳,自有定例。原不许私自关通。若该督抚任听所属、向部中书吏、贿托营求,成何政体。据该御史奏称,外省每遇奏销地丁,则向州县提取奏销部费。费销钱粮,则提取报销部费。并有由首府首县,行用印文催提者。甚至调一缺、题一官、请一议叙、及办理刑名案件,皆以部费为词。有打点照应招呼斡旋各名目。河工军需城工赈恤诸务,则曰讲分头。所需部费,自五六万至三四十万两不等。此等银两,非先事于公项提存,即事后于各属摊派。上司既开通融之门,属员遂多浮滥之用。克扣侵欺,弊端百出。且事后摊派,各州县焉肯自己出资。势必横徵苛敛,虐取于民。在部中书吏,受嘱舞弊,诚所不免。而外省司书幕友局员,串通京师奸猾,藉名部费。诈骗分肥者,尤居十之七八。殊于国计民生大有关系。自应严行饬禁。著通谕各直省督抚查明所属。如有倡为部费名目者,即指名参奏。并根究京中贿托何人,一并从严惩办。其事有今昔情形实在不同者,接奉部驳后,据实奏明办理。一切部费名目,概行禁革,以除积习而饬官方。
现今不少研究财政改革等课题的文章都引用了佘文铨上述奏折内容。
十一月,再次朝议水冲沙压地亩徵解钱粮一摺。
《道光朝实录卷之四十五》记载:道光二年。壬午。十一月。庚子。谕内阁,颜检奏,覆查直隶水冲沙压地亩案内徵解钱粮一摺。前据御史佘文铨奏,直隶藩库。节年水冲沙压地亩案内。徵解银十数万两。向未汇入奏销。亦未专案报部。当经谕令颜检详晰确查。兹据该督查明覆奏。直隶宛平等七州县徵存水冲沙压地亩粮银内。祁、滦、正定、三州县业经援照旧案。将前项银两发还。按户散给。著加恩免其徵追。嗣后凡有水冲沙压粮银。已输在官者。即解司报部拨用。不准援案发还。其解司入拨之项。亦不准另行动款发给。以定限制。至宛平、定兴、藁城、新乐、四县解存司库前项粮银。著即照此办理。该部知道。
十二月,奏请饬禁州县贿派粮总库总,州县办案积弊等两摺。
《道光朝实录卷之四十六》记载:道光二年。壬午。十二月。辛丑朔。又谕,御史佘文铨奏,请饬禁州县贿派粮总库总一摺。各衙派充书吏。承办稿案。必须诚实干练之人。用供驱使。其有经手钱漕要务者。尤应慎加遴择。责成经理。岂容先事贿求。致滋弊窦。如该御史所称。州县官初到省垣。所属粮房库房。辄豫行贿赂。求派粮总库总。既派之后。不得不以钱漕事务。专交承办。该吏等或将钱漕串票。豫押银两。供应挥霍。由是扒夫、斗级、银匠、柜役,通同一气。因缘为奸。勒折浮收。弊端层出。甚至徵收限满。以完作欠。以多报少。真串与假串互淆。新赋与逋赋牵混。并有将钱漕两项。包徵包解。该吏等侵蚀既久。遂成官之亏空。虽分别严惩。粮库总反得置身事外。积蠹相沿。实堪痛恨。著通谕各直省督抚。严饬所属州县。将粮总库总名目。即行裁革。所有钱漕诸务。责令各员亲身经理。毋任该吏等盘踞把持。及行求充派。以肃吏治而杜侵亏。
谕军机大臣等,御史佘文铨奏,州县办案积弊。呈词一经批准。衙役贿图此票。自数十两至二三百两不等。前赴两造之家。任意坐索。不遂所求。则另生枝节。案外成案。所欲既饱。卧票不催。有时两造到案。又复层层勒索。有投到礼、挂牌礼、铺堂礼、散班礼、各名目。往往案未审结。小民家资荡然。至州县下乡相验命案。跟役多至百人。甫到尸场。即议场费。被告赤贫。责偿于邻右。邻右赤贫。责偿于远邻。亲族邻保。株连收系。有钱者儌幸散收。无钱者拴系铁索。缀以重石。水饭不许入口等语。该御史籍隶湖北。所闻该省办案情形如此。著李鸿宾、杨懋恬、逐一查明。如有前项各情弊。悉行禁革。并将该州县据实严参。以杜弊端。将此谕令知之。
北京大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周健在《清代中后期田赋征收中的书差包征》一文中3处引用了佘文铨在道光二年十二月初十日奏折内容。引文见军机处录副奏折03/4078/016,现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公元1823年,道光三年, 四十?岁。
三月,奏请勘办汉水支流一摺。
《道光朝实录卷之五十》记载:道光三年。癸未。三月。谕军机大臣等,御史佘文铨奏,请勘办汉水支流一摺。据称汉水由陕西汉中发源。至郧县入楚。历汉阳等处。出汉口。与江水合流。其分洩有潜江境内之泽口。天门境内之牛堤支河。近皆淤塞。每遇盛涨。冲击溃决。动辄成灾。查天门之牛堤支河。淤塞几至百里。碍难挑办。惟潜江之泽口。下通沌口。上通田关河长湖等处。淤塞亦止二十余里。若开穵此口。正当汉水中路。疏浚通畅。则正流顺轨。堤防亦臻巩固等语。著李鸿宾、杨懋恬、即遴派熟谙河道人员。前赴潜江之泽口。详细履勘。是否淤塞无多。消水路广。开穵深通。果否有济。并此外该处滨河地方。有无支流水口。可以修防疏洩。俾襄河正流、不致仍前漫溃。于农田庐舍、均有裨益。方为妥善。将此谕令知之。
六月,再次朝议勘办汉水支流一摺。
《道光朝实录卷之五十三》记载:道光三年。癸未。六月。戊戌朔,乙已。又谕,李鸿宾等奏,勘明潜江县境内挑浚支河。事难经久。并筹议培护堤防一摺。前据御史佘文铨奏,湖北潜江之泽口。为汉水支流。近年日形淤塞。请疏浚以防正流漫溃。当交李鸿宾等详勘妥议。兹据查明汉水正流。尚无阻遏。惟各处支河。每遇夏秋汛涨。山水挟沙而下。逐渐淤高。即使挑浚深通。一二年间仍形壅积。于堤防既无裨益。帑项必致虚悬。自未便遽议开疏。致滋糜费。惟支流既难挑浚。堤工必须修培。著饬令有堤州县、于每岁霜降后。督率该处业民。取用外滩淤土。培筑堤身。使滩面去土一尺。河中即多容水一尺。堤身加高一尺。即可挡水一尺。俾得继长增高。用资捍卫。该督等总须饬属认真经理。无许徒托空言。亦不得藉端派累。其余支流小港。统俟秋间水落查勘后。再行奏明办理。
七月,奏呈陈仪文集一摺。
《道光朝实录卷之五十五》记载:道光三年。癸未。秋。七月。壬午。谕军机大臣等,原任直隶水利营田观察使陈仪著有直隶河渠志。于畿辅诸水。沿波讨源。而于永定河议论尤详。又据御史佘文铨将陈仪文集进呈。内载文安河堤事宜。四河两淀私议。永定引河下口私议。治河蠡测等篇。似有所见。陈仪籍隶文安。又身预水利诸事。于畿辅水性地形知之较悉。惟自雍正年间。迄今几及百年。其闲水道通塞分合。或不免今昔之殊。而援古证今。足资采取。朕前派张文浩等、会同蒋攸铦将南北运河。并永定大清滹沱各河情形。悉心查勘。通筹全局。近又命张文浩会同蒋攸铦办理永定河堵筑事宜。特发去直隶河渠志一册。及陈仪文集直隶河道事宜一本。著蒋攸铦等悉心查阅。以备考证。该督等务须酌古准今。筹出万全。以副朕讲求水利保卫民生之至意。将此各谕令知 之。
九月,奏请稽查黄河岁修土工一摺。《道光朝实录卷之五十八》记载:道光三年。癸未。九月。庚午。谕军机大臣等,御史佘文铨奏,请稽查黄河岁修土工一摺。据称承办土工员弁。每乘上司巡查后。遣令兵夫。摉穵堤根滩地之土。滩地穵去一寸。堤身自高一寸。名曰摉根。再以所穵之土。培所筑之堤。是一寸已得二寸之数。一尺即冒二尺之银。至土工坚否。全赖夯硪。新筑之土。名为坯头。夯硪工价。估在土方价内。承办员弁。冀得盈余。坯头动辄厚至三尺。夯硪焉能结实。锥试之法。止及土面。工段往往高七八尺。底则任其虚松。硪亦有名无实。惟迎面始加套硪。用锥之人。早为关说。下锥提锥。多有手法。执壶淋水。亦用诡计。验收上司。一望而过。当面被其欺朦。至估工之初。旧堤尺寸。略为少报。新土报竣。旧可抵新。名为那掩。及收工之时。执持丈杆弹绳之人。得受贿赂。照册丈量。树杆稍斜。顶高即符额数。弹绳微松。单长不殊原估。按之原估额数。偷减己多等语。黄河保障。全恃堤防。堤防之坚与不坚。视土工之实与不实。每岁择要估办。动需银数十万两。若如该御史所奏。岁修土工。浮冒朦混。弊窦丛生。工程不固。实由于此。著黎世序、严烺、随时密查。前项兴筑土工。是否有此等弊混。一经查出。即严参惩办。总期工归实用。帑不虚糜。方为不负委任。将此各谕令知之。
《皇朝经世文编29》卷一百三·工政九·河防八记载:《覆奏河工诸弊疏》
黎世序
奉上諭御史佘文銓奏稱承辦土工員弁。每乘上司?查之後。夜遣兵夫搜挖隄根灘地之土。灘地挖去一寸。隄身自高一寸。名曰搜根。再以所挖之土。培所築之隄。事半功倍。一寸已得二寸之數。一尺即冒二尺之銀。侵漁實不可問。至土工堅否。全賴夯硪。新築之土。名為坯頭。夯硪工價。估在土方價內。承辦員弁。冀得盈餘。新築坯頭。動輒厚至三尺有半。二尺有半。夯硪焉能結實。錐試之法。止及土面工程。往往高七八尺及五六尺不等。底則任其虛鬆。硪亦有名無實。惟迎面之土。始加套硪。用錐之人。早為關說。下錐提錐。多有手法。執壺淋水。亦用詭計。驗收上司。轎馬速行。一望而過。當面被其欺朦。至估工之初。舊隄尺寸。?為少報。新工報竣。舊可抵新。名為挪掩。及收工之時。執持丈杆繩之人。得收賄賂。樹杆少斜。頂高即符額數。繩微鬆。單長不殊原估。額數偷減已多等語。黃河保障。全恃隄防之堅與不堅。視土工之實與不實。每歲擇要估辦。動需銀數十萬兩。若如該御史所奏。歲修土工。浮冒朦混。弊竇叢生。工程不固。實由于此。著黎世序嚴烺。隨時密查前項興築土工。是否有此等弊混。一經查出。既嚴參懲辦。總期工歸實用。帑不虛糜。方為不負委任。欽此。伏查辦理土工之弊。本屬甚多。御史佘文銓所奏。皆係河工每歲通行嚴查之事。實尚有不止如該御史所云者。杜弊之法。總在確估于未辦之先。嚴收于工完之後。大抵承辦工員。不免有冀得盈餘之想。而工員所用之夫役。皆係從中掷朴诒谆熘恕且詿弊不作。工員稍不精明。亦即受其欺朦。上司稍為疏懈。亦即受其欺蒙。如該御史所稱搜穵隄根灘地之土。名曰偷底。除偷底之外。所築坡身。不能飽滿。?帶微窪。名曰螳腰。加高之工。頂寬下削。外坡丈尺雖足。而裏坡有陡立之勢。名曰戴帽。隄頂兩邊。加高丈尺。雖與原估相符。而隄心?帶微窪。名曰架肩。一面收高者。將施一面斜高。名曰聳肩。皆是偷減土方之弊。至于坯頭加厚。名曰加坯。行硪不到。名曰花硪。工完之後。以長錐簽試。兵夫于提拔之時。有意旋轉。則灌水易保。名曰泥牆。灌水之時。故將泥漿及膠粘之水灌入。名曰作料。其餘瑣屑欺蔽之處。實不勝枚舉。皆是偷減夫工之弊。惟在立法周詳。稽查嚴切。諸弊自能去除。南河歷年來辦理土工。臣從不以廳營估冊為憑。先令該管各道。逐細查估。臣再親加勘較。舊隄長丈高寬。雖有尺寸少開。亦必于冊內增出。並相度取土之遠近。工程之難易。酌定方價之貴賤。則以舊抵新之弊自除。偷底之弊。隄根灘地。悉係老土。草根盤結。至收工春深之時。草色迴青。一經偷挖。情形顯然。難于掩飾。臣于開工之先。申明禁令。培堤取土。須離隄二十丈。灘窄者亦須十五丈。方准取土。如工完之後。隄根草坡鏟動者。即嚴治偷底之罪。則偷底之弊自除。至于使水行硪。辦時原難處處查守。臣總以錐試為法。所築之工。高五六尺者。一錐可以到底。高八九尺及一丈以外者。先于隄頂錐試。再于隄坡自上至下。逐段簽試。灌水不保。即係水硪不足。委員押令翻築。再行報驗。所得不償所失。是偷減硪水之弊。亦可以不禁自除。至執持杆人等。得賄舞弊。皆視上司之認真與否。以為進退。臣與各道。每遇查驗土工。無不逐段細為較量。丈杆不許少斜。繩不許少鬆。親自察看。細注簿冊。窮日之力。僅能行查三四十里。從無轎馬速行之事。現均有歷年估工收工親註簿冊可據。飭行文案可憑。各工員有辦理不能如式者。量其情節輕重。武弁則棍責示懲。文員則摘頂記過。責令補辦如式。即如本年加培兩岸土工。經臣查驗。多有責令翻築補築之處。由道驗報。臣遇便復加勘驗。不容少事顢頇。此臣于歷年土工。嚴查杜弊之實在情形也。惟有慎之又慎。嚴益加嚴。總期帑不虛糜。工歸實用。以副我皇上諄諄訓戒之至意。
公元1824年,道光四年,四十二?岁。
三月,奏请采购台湾大米一摺。
《大清宣宗效天符运立中体正至文圣武智勇仁慈俭勤孝敏成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六》记载:道光四年。甲申。三月。甲子朔。乙丑。谕内阁,前据御史佘文铨奏,闽省台湾米多价贱,请官为采购北运。当交户部议奏。兹据奏称,由官采买,恐不勉勒掯需索诸弊。请暂弛海禁,于糖船酌量装载。招募殷实商人,领取官给贩米数目印票。运至天津。将米粟赴口呈验。各自投行。按照市价粜济民食。各商免其纳税。又可杜吏胥勒索之累。事属可行。惟该处可以运米若干。必须亲历其境。方得确实情形。现在该抚孙尔准于四五月间巡台。即着察看该处地方。如果米多价贱。应如何招商给照。或糖船装载。或另船贩运。务期糖税仍无偷漏。米运并无留难。并核计该处时价及运津水脚。每石应得价银若干。分晰议定章程。该抚一面据实奏闻,一面即督饬迅速购运。并知照直隶总督、饬天津海口,一体遵办。以平市价而裕民食。
公元?年,爱子夭折。
公元1829?年,道光九年,四十五?岁,卒于北京?
五峰县佘氏主编的《江南铜陵堂佘姓宗族谱》(佘传美1947年主编,1988年续编)《佘氏族谱续编(上业公直系源流)》(佘传书主编,2003 年 5月印发)
记载:严进士赠次卿叔诗
儒雅风流众所推,年少科名冠楚材。
丞相祠堂森玉树【注】,翰林声 价重金台。
龙宾一笏付仙篆,虎仆双毫佐锦裁。
我向凤凰池外立,木天高处屡徘徊。
原注:澧邑有佘公堂飨堂,为元丞相佘公故里。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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