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仅供历届理监事会换届时参考,有必要时理监事会可以进行修改。
(草案)
第一部分:荣誉和名誉职务设置办法
一、永远荣誉会长:是本会的最高荣誉职务,本会将该职位授以下列两种人士担任(人数不限可以由多人担任)。
1、离任后的历届会长自然成为永远荣誉会长。
2、在经济上为本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宗亲,捐资达到50万以上的宗亲。
二、创会会长:只在首届产生,本会将该职位授以下列人士担任(人数不限可以由多人担任)。
1、本会创立时为本会捐资达10万元以上的宗亲;
2、为本会的创立做出特大贡献的宗亲;
注:第二届起不管任何人,捐资有多少、贡献有多大,都不能再成为创会会长。
三、荣誉顾问:本会将该职位授予,以实际行动关心和支持佘氏联谊会工作的其他姓氏人士,
有名望的社会贤达担任。(人数不限可以由多人担任)
四、永远名誉会长:本会将该职务授予下列人士担任。(人数不限可以由多人担任,本届不一定设)
1、不能经常参与本会会务工作,但为本会捐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宗亲。
2、历届离任后不再担任其他职务的常务副会长自然成为永远名誉会长。
3、历届离任的监事长离任后不再担任其他职务的自动成为永远名誉会长。
4、历届离任后不再担任其他职务的执行会长自动成为永远名誉会长。
五、名誉会长 :本会将该职位授予下列人士担任(人数不限可以由多人担任)
1、不能参与本会具体会务工作,有名望的佘氏宗亲(无需捐资)
2、不能经常参与本会会务工作,但为本会捐赠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宗亲。
3、历届离任后不再担任其他职务的副会长自然成为名誉会长。
4、历届离任后不再担任其他职务的副监事长自然成为名誉会长。
名誉顾问:授以下列人士担任(人数不限可以由多人担任)
1、不能经常参与本会会务工作,但为本会捐资金额1万元以上的宗亲。
2、历届离任后不再担任其他职务的常务理事自然成为名誉顾问。
第二部分:首届理监事会职务设置办法理事会
一、顾问:聘请德高望重的佘氏宗亲担任(无需捐资)
二、会长:由1人担任。首届会长由热心本会会务工作,在经济上对本会有突出贡献的宗亲担任。会长任期满后,会长一职由监事长接任,如监事长不接,由第一常务副会长接任,如第一常务副会长不接,由第二接,以此类推。
三、执行会长: (是否设执行会长由当届会长决定,执行会长必须是常务副会长)执行会长任期满后,可继续按其原来排名担任常务副会长的职务。
四、常务副会长:由热心本会事务积极参与本会活动的,为本会捐资5万元以上的宗亲担任。(人数不限,排名顺序按抽签)
五、副会长:由下列人士担任:(排名顺序按国家和省份大小排列,各国各省排名顺序按抽签)1、由各国、各省、各大支系选派一名能积极参与本会工作的宗亲代表出任。(出任代表无须捐资)
2、为本会捐资3万元以上的宗亲可以出任(人数不限)
六、常务理事: 由下列人士担任:(排名顺序按国家大小和省份大小排列,各地区排名顺序以抽签为准)。
1、由各国、各省、各大支系选派一名能积极参与本会工作的代表出任。(代表出任无须捐资)2、不能经常参与会务工作,但自愿为本会捐资5千元以上的宗亲可以出任;(人数不限)各部组织从各国、各省、各大支系选派出任常务理事的代表中产生
七、秘书处
秘书长:1人担任,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各项会务工作,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文笔功底,有一定的时间参与具体会务工作的。
副秘书长:由各国、各省、各大支系选派一名能积极参与本会工作的代表担任,负责协助秘书长开展各项会务工作,会务文稿、联络通知等等。
八、财务部:
主任:由1人担任,负责本会钱、财、物、账的管理、编制本会会费的收支预算。
副主任:由3人到5人担任,负责协助主任的各项工作。
九、公关联络部:
主任:由1人担任,负责发展新会员,联络海内外的佘氏宗亲。
副主任:由3人到5人担任,负责协助主任的各项工作。
十、青年部:
主任:由1人担任,负责组织开展佘氏青年的各项活动。
副主任:由3人到5人担任,负责协助主任的各项工作。
十一、康乐部:
主任:由1人担任,负责开展本会的康乐文体活动。
副主任:由3人到5人担任,负责协助主任的各项工作。
十二、福利部:
主任:由1人担任,负责联谊会的福利工作的筹划。
副主任:由3人到5人担任,负责协助主任的各项工作。
十三、工商部:
主任:由1人担任,负责组织佘氏企业开展一些工商信息交流联谊等。
副主任:由3人到5人担任,负责协助主任的各项工作。
十四、妇联部:
主任:由1人担任,负责组织和开展联会的妇女工作。
副主任:由3人到5人担任,负责协助主任的各项工作。
十五、稽查部:
主任:由1人担任,协助监事会负责审核联会的各项财务支出和会务开展。
副主任:由3人到5人担任,负责协助主任的各项工作。
十六、理 事:由以下人员担任:
各国、各省、各市、各支系、各自然村,选派一名代表出任理事,覆盖面要大,代表性要广,要照顾到方方面面的人。(排名顺序按国家大小和省份大小排列,各地区排名顺序抽签为准,代表出任无须捐资,人数不限可以多一点)监事会:
十七、监事长:由1人担任,首届由热心本会会务工作,在经济上为本会做出较大贡献的宗亲担任。监事长任期满后其职位由第一常务副会长接任。如第一常务副理事长不接,由第二常务
副理事长接任,以此类推。
十八、副监事长:由以下人士担任(排名顺序先后按抽签)
1、由为本会捐资1万元以上的宗亲担任。(人数不限)
2、由各国、各省选派一名宗亲代表担任。(代表出任无须捐资)
十九、监事:由以下人员担任。
各国、各省、各市、各支系、各自然村,选派一名代表出任监事,覆盖面要大,代表性要广,要照顾到方方面面的人。(排名顺序按国家大小和省份大小排列,各地区排名顺序以抽签为准,代表出任无须捐资,人数不限可以多一点)
会员大会
二十、会员:18岁以上的佘氏自然人或团体只要愿意遵守本会章程的即可成为本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免费)
注:任何宗亲自愿为本会捐赠款项的,本会均乐意接受,多多益善,少少无区,并列入捐资芳名表。
世界佘氏宗亲联谊总会(筹)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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